校工会召开十四届工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作者:2020/10/16 03:22

  10月14日下午,苏州大学十四届工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在东校区教工活动中心会议室召开。校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委员,各分工会主席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永山主席主持。

  会上,王永山主席从教代会制度建设、工会组织建设、服务教职工实事、完善工会工作制度等方面对近阶段工会工作情况做了通报,并对下一阶段主要工作进行了布置。他表示,教代会代表联系制度的建立,是对闭会期间有效落实教代会职权的制度探索和工作创新,学校党政领导、教代会执委与教代会代表面对面交流沟通,有利于更广泛更及时了解一线教职工和各方面意见。依托党政支持,坚持以“工会所能”,持续开展好教职工普惠服务工作,切实关注教职工在子女教育、困难帮扶、医疗互助、个人发展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会工作实效。以更大力度推动基层工会建设,夯实工会工作基础,以评促建,不断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抓好建章立制,进一步深化工会作风效能建设,以求更加精准、高效的做好服务教职工的各项工作。

  校工会经审委主任、审计处处长徐昳荃表示,新一届经审委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以及上级工会的有关财务规定,一如既往履行好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审查监督职能,协助学校工会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他认为,经审委的工作重点在于,一要加强内部控制,实现经济活动规范化,做到“不滥用”;二要用足用好工会经费,不断提升教职工幸福感获得感,保障工会经济活动规范有序运行,促进工会工作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随后,他从宏观管理和具体业务层面,对我校内控制度建设的进展情况及具体工作流程作了介绍说明。

  校工会副主席顾志勇从二级教代会与教职工大会的区别、代表产生及任期、二级教代会监督职能及代表作用发挥等方面,对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中的共性问题作了相关政策解读和具体分析;通报了提案工作委员会近期主要工作。他表示,二级教代会是教代会制度的延伸和拓展,是教职工参与二级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希望各单位在制度运行以及提案工作上多做有益尝试。随后,他就《苏州大学教职工医疗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原因及部分条款的修改情况作了解释说明。

  校工会副主席陈洁就学校女工委员会上半年工作做了简要回顾;通报了第二十三届教职工运动会的筹备情况,并对组织参赛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她表示,本学期将严格贯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严格把控、强化责任、落实防控方案的要求,逐步恢复教工协会日常活动及户外全校性文体活动,以多种形式来满足教职工对文体活动的需求。

  会议研究审议了《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苏州大学教职工医疗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还审议决定了其他事项。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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