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协会章程

作者:2009/06/03 12: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苏州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协会是校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其宗旨是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为创建和谐校园服务。
第二条  苏大教工羽协将通过多种形式的训练和比赛,促进广大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陶冶情操,增强体质。
第三条  苏大教工羽协受校工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本校参加工会的教职工工资,均可申请加入羽毛球协会。
第五条  羽协成员是教职工中热爱羽毛球运动,热心开展、推广羽毛球运动的体育积极分子。公员应能够发挥自身优势,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
第六条  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贯彻执行羽协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二)积极参加羽协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
(三)自觉维护羽协的利益,向羽协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四)完成羽协交办的任务。
(五)按时缴纳会费。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协会各种活动。
(二)对协会工作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咨询。
(三)有权要求罢免或撤换协会管理人员的权利。
(四)对协会的工作及活动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协会的上级组织反映。
(五)有选举权、表决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  入会人没必须交入会申请书,经批准后,方能成为羽协正式会员。
第九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三章  协会组织
 
第十条  苏大教工羽协是苏大校工会的社团组织。
第十一条  苏大教工羽协设名誉会长1名,会长1名,副会长4名,秘书长1名。任期3年。
名誉会长:朱秀林;会长:王安列;副会长:张建初;盛为良;王苏光;朱建刚;秘书长:王全法。
第十二条  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会议,通报协会上一年工作情况,研究通过新一年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  协会负责人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报校工会批准备案。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十四条  苏大教工羽协以在教职工内部开展活动为主,活动形式主要有:运动训练,体育比赛,知识讲座,运动咨询。
第十五条  苏大教工羽协协助校工会开展各项全民健身活动。
 
第五章  协会经费
 
第十六条  苏大教工羽协经费的主要来源由会员会费、校工会补贴、社会赞助等三部分组成。
会费:100元/年
 
第六章  协会纪律
 
第十七条  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八条  按时交纳会费。
苏州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协会
200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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