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教工足球运动协会章程(草案)

作者:2009/06/03 12: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苏州大学教工足球运动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的群众体育组织,是苏州市足球运动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  本会遵照党的体育方针、政策,广泛团结各院、系、机关部门教职员工足球爱好者,为推动我校群众性足球活动的开展,为提高我市足球运动水平贡献力量。
 
第二章  任务
 
第三条  苏州大学教工足球运动协会的任务是:
1、宣传和推动足球运动,增强教工足球乐趣,陶冶情操,增强体质,缔结友谊、享受运动快乐、提高技术水平。
2、协助校工会、各院系组织足球活动的交流与推广。
 
第三章  组织
 
第四条  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附则本会全面工作。因工作需要可聘请名誉会长若干人。
第五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委会,它的职责是:
1、听取审议本会计划、工作报告和财务情况。
2、修订本会章程。
3、协商推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选。
4、讨论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第四章  会员
 
第六条  凡我校教职员工,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参加,经本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各种交流和竞赛等活动。
3、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有自愿退会权。
第八条  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和任务。
3、积极从事足球活动,努力为本会争取社会捐助。
4、按规定定期交纳会费。
 
第五章  经费
 
第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1、学校有关部门资助。
2、社会捐助。
3、会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会会址暂设在苏州大学本部田径场办公室。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届委员会。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全委会通过,校党委宣传部和校工会批准后施行。
二00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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