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教工网球运动协会章程(草案)

作者:2009/06/03 12: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苏州大学教工网球运动协会是在校工会、校退教协会领导下的群众体育组织,是苏州市网球运动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  本会遵照党的体育方针、政策,广泛团结各院、系、机关部门教职员工网球爱好者,为推动我校群众性网球活动的开展,为提高我市网球运动水平贡献力量。
 
第二章  任务
 
第三条  苏州大学教工网球运动协会的任务是:
1、宣传和推动网球运动,增强教工网球乐趣,陶冶情操,增强体质,提高技术水平。
2、协助校工会、校退教协会和有关部门组织网球活动的交流与推广。
 
第三章  组织
 
第四条  本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负责本会全面工作。因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和名誉主席若干人。
第五条  本会下设训练、竞赛、社会活动等小组,并分立老年网球队和中青年网球队。
第六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委会,它的职责是:
1.听取审议本会计划、工作报告和财务情况。
2.修订本会章程。
3.协商推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人选。
4.讨论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第四章  会员
 
第七条  凡我校教职员工,承认本章程,自愿参加,经本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各种培训、科研和竞赛等活动。
3.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有自愿退回权。
第九条  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和任务。
3.积极从事网球活动,努力为本会争取社会捐助。
4.按规定定期交纳会费。
 
第五章  经费
 
第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1.学校有关部门资助。
2.社会捐助。
3.会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会会址暂设在苏州大学本部公体楼二楼体院老年活动室。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届委员会。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全委会通过,报校退教协会、校离退处、校党委宣传部和校工批准后施行。
二00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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